行业发展的一些大事件(一)
来源: | 作者:契连 | 发布时间: 2023-07-25 | 34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.法律顾问制度:1986年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》规定了“法律顾问”制度;

2.企业法律顾问制度:1997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《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》;

3.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:1997年,依据人事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司法部下发了《人事部、国家经贸委、司法部关于印发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及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人发〔1997〕26号),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;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《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人发〔2002〕21号),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。考试工作由人事部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,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。

4.2003年,国务院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继续明确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”。